“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而政法系统是国家免疫系统,他既是司法执法机关,更是群众机关。因此,对我们政法干警来说要坚持群众路线,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根本捷径是政法干警充分履职实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目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以实现政法干警充分履职。
一、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素质过硬的政法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以及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二是抓好干警队伍教育和管理。通过定期举办培训、座谈会等方式,请上级法院、兄弟法院或本院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或政法院校法学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及时学习政治思想、形势任务、道德纪律、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或交流。同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对表现优秀的一线法官予以奖励,提升审判单元中审判长待遇。在季度考核中将审判长比照副庭长待遇进行考核奖励,落实法官待遇,鼓励干警学习,为参加学历教育的法官报销学习费用,提供适当的差旅补助。每月为全院干警安排四次的学习机会,包括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制度以及纪律考勤制度,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二、健全制度建设,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一是健全立案制度。包括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优先类事项快速办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以及文明接待制度。对进行立案咨询诉讼及相关事务的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全部材料;对涉农案件、涉民生案件以及涉弱势群体等案件进行立案移送“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快速办理;对立案受理、信访处理、信息查询等有关内容的时间、期限主动告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对于违反该项规范的工作人员将视程度给予处罚。
二是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了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可参考宁波市鄞州区法院的做法,实行法院与当地司法局共同推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工作的新机制。根据这一机制,当事人依据《司法救助规定》先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获得准许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准许的,法律援助中心也应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在诉讼费用减免方面,法院对已经获准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凭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可直接作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对相应诉讼费用给予缓交、减交、免交,充分确保有诉讼需求的弱势群体能够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将信息化与司法公开相结合,推进司法规范、公正、高效
一是丰富司法公开内涵。逐步实现从单纯的庭审公开扩展到所有环节的公开,从传统静态的公开发展到全方位的公开,严格落实案件立案须知、常用法律法规、开庭信息、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并落实责任人定期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在局域网投入使用后,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网络化管理专业人才,专门负责维护全院的网络化管理,准备从形式到内容上,进一步重视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发挥网络建设在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方面的作用,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拓宽公开平台。要根据信息时代的特点,建设并利用好法院网站、官方微博、电台等自管网络或其他多媒体平台,密切与公众的交流互动,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运用人民群众容易理解的语言,主动为公众提供司法服务,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关键的案件事实、证据向人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增强政法宣传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对因自身工作原因引发舆论关注的,要以诚恳的态度、知错就改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理解支持。
四、完善陪审员工作机制
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调解、执行制度,精心选任人民陪审员,并按照“倍增”计划,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加大任命力度,争取提高经费保障。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执行中的作用,让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各种典型案件的审理,通过审判执行活动,让人民陪审员这一特殊社会主体向外客观公正地宣传司法活动,从而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缩小与法院、法官的距离,既推动了审判工作圆满完成,又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温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