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注
省委书记王东明对仪陇检察事实孤儿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省委书记王东明对仪陇县检察院牵头开展的事实孤儿救助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将事实孤儿救助工作应纳入精准脱贫工作部署。省委副书记、省关工委主任刘国中,市委书记宋朝华等领导也就做好此项工作作出了批示。同时,南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学习借鉴仪陇经验,把事实孤儿关爱工作抓好、抓实。
市委政法委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10月31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古正举强调,市委政法委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真正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要充分发挥政法委机关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政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政法委机关自身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为全市政法机关作出表率;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南充崛起、率先次级突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聂文钧主持会议。
市辖城区打响“治堵保畅攻坚战”
10月26日上午,为期3个月的市辖城区交通“治堵保畅攻坚战”专项行动启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古正举出席启动仪式并下达行动命令。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作鸿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整治乱点、畅通节点、疏通堵点,一月初见成效,三月大见成效”,确保春节前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得到明显缓解,实现“城市重点区域和主要干道不拥堵”的目标,让市民能够真切地感受到治堵保畅带来的变化。
法治前沿
我市检察微电影《知心姐姐》获奖
10月29日,在首届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艺术节上,由市检察院和营山检察院联合拍摄的全国检察系统首部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微电影《知心姐姐》荣获“优秀作品”奖。“知心姐姐”是营山检方打造的未成年人工作品牌,该团队近年来以办案促帮教,挽救了一大批涉案未成年人,先后开展各类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讲34场次,为78余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对113余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对8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和其他救助,救助资金达2万余元。
顺庆法院加大力度惩戒失信“老赖”
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惩戒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顺庆法院近日向市发改委及市内各星级酒店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其协助法院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惩戒措施。具体包括:限制被执行人进行投标活动,限制被执行人参加招标代理活动,限制被执行人参加评标活动,限制被执行人参加招标从业活动,禁止被执行人进入星级酒店进行消费等。这些措施实行后,将进一步加大对“老赖”行为限制,迫使其主动履行法院判决。
高坪公安民警进医院培训反恐防暴技能
高坪区公安分局近日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医疗机构,对医院安保人员进行了反恐防暴实用技能培训。民警结合当前严峻的反暴恐形势,向安保人员强调了加强内保力量和装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以情景模拟方式进行了培训演练。通过讲解示范和现场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医院安保人员的防暴安全意识,增强了应对暴力事件的信心和决心,提高了医院防范突发暴恐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
南部检方建设扶贫资金监督平台助力脱贫攻坚
南部检察院近日在县政务中心设立“南部县惠农扶贫领域打卡直发资金法律监督平台”。“监督平台”将统筹公示全县各类“打卡到户”的惠民惠农补贴,实现全县各类惠民惠农补贴适时可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具体数据,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县检察院预防部门负责数据备案和维护,受理群众举报。截止目前,“监督平台”监督的各项资金达到6.7亿元,正逐步建设到全县73个乡镇(街道),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嘉陵公安42名“警风警纪”监督员上岗
10月27日下午,嘉陵区公安分局纪委重新组建的“警风警纪”监督队正式成立,42名来自党政机关、基层派出所、医疗卫生、教育系统和社区的干部群众接过《警风警纪监督员聘书》,并正式履职。‘警风警纪’监督员将对该区公安队伍办案工作、生活作风、态度形象等方面进行监督,切实抓好嘉陵公安机关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形象,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西充法院22名干警驻村开展法治扶贫
为将普法宣传与精准脱贫有效结合,在法治扶贫工作中,西充法院将22名干警分派到22个帮扶村,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走访座谈、以案说法、接受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依法保障联系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截至目前,共组织干部群众座谈40余次,开展以案说法16场次,走访群众128人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19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3起,为帮扶村脱贫攻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阆中公安强化法治宣传护航校园安全
为严防针对校园及师生的暴恐袭击、人身伤害案件发生,阆中公安局在扎实做好校园内部治安安保及周边巡逻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实现了全市校园内部及周边“零发案”,为广大师生营造出了一个平安、和谐、安全的校园治安环境。今年1月至9月,该局已分批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136场次、专题报告会2场次,组织校园应急突发事件、防暴反恐综合演练活动126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资料20000余份,参加学习、演练师生达30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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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日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增加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出售个人信息。
2、《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近日发布,从全国100个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水平来看,全国平均得分率为66.31%,比上一年提高4.57个百分点。
3、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下发《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
4、11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网约车”这一新兴的出行方式自此进入法治轨道。
5、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6、11月1日起,800公里以下航线和800公里以上部分航线的票价将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这意味着广大乘客将迎来越来越多的“特价票”。
7、11月1日起,四川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全面开展,省内居民可凭居住证、聘用合同、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异地申请办理身份证,申领时限最快20天。
法制课堂
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 业主如何维权?
杨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双方约定在交付房屋后750天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违约,开发商将向杨某支付违约金。后来,因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比约定晚了164天,双方闹上法庭,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杨某9726元。
法院认为,原告杨某与被告房产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原告已履行了支付购房款的义务,被告也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交付房屋和为原告办理所有权属证书。根据原被告所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被告房产公司应于房屋交付后开始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以确保原告在房屋交付之日起75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原告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法官表示,房地产交易中,交钥匙不是“交房”,房屋作为不动产,房产证才是证明房屋产权的惟一合法证明,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则购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依法继承、转卖、抵押。因此,在购房后,广大业主应要求开发商除了实际将房屋钥匙交付之外,还应要求及时办理房产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订立关于延迟办理房产证构成违约和如何支付违约金的专门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