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营山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注重司法预防,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为营山县建设有影响力的山水田园城市和川渝合作示范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法律宣传。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及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办案、设立法律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发放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和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人人知晓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法律七进”。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保护生态环境,解决生态问题,提高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三是强化审判发挥。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加强巡回办案,将生态文明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强化调研工作。通过组织干警编写爱绿护绿生态环境司法故事,以办理的案件为素材,撰写有关生态保护的调研文章及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发挥好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作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努力实现“办结一起案,恢复一片绿,教育一群人”的目的。
(营山法院 钟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