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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组织传达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要求
www.phlocator.com 】 【 2017-11-01 10:54 】 【来源:bet36体育在线投注】

  近日,营山法院行政庭负责人组织全庭干警例行业务学习,并就上午参加的全市辖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进行传达,且对全庭工作人员就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营山法院虽作为非集中管辖法院,并不是说以后就不再受理行政案件;若属于行政非诉执行、原告选择本地法院管辖以及简易程序案件的情形时,仍由营山法院依法行使管辖权;二是针对当事人向营山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及时与立案庭沟通,在其起诉状上签字注明递交日期并告知其在起诉期限内,向高坪区人民法院起诉;三是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要明确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出具书面凭证,完成形式审查,当起诉条件不符合立案形式要件的,能当场补正的,应指导其当场补正,不能补正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予以补正,若起诉材料或经不正后的材料符合形式要件的,与院立案庭沟通建议其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移交高坪区人民法院。
  
  总之,要认清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探索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辖区域的有限分离,优化和整合行政审判资源,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在以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广大群众要按照改革试点要求,依法参加诉讼,依法办事、支持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方鹏)

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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