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因大货车交通肇事引发的悲剧近年来频频上演,不少人将渣土车、泥罐车等重型货车称为“马路杀手”。一些老司机在路上遇到大货车后,要么远远跟随,要么迅速超车,唯恐避之而不及。
该院通过深入分析,认为大货车之所以频频肇事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车主及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大货车车主及驾驶员发现车辆跑偏、轮胎老化、制动不合格等问题后,不及时维修保养;有的驾驶员不学法、不守法,仗着货车块头大,开“英雄车”、“霸王车”,随意占道行驶、抢道行驶。二是相关单位监督管理不力。不少大货车是以挂靠方式在经营,接受挂靠的运输公司收费一般都很积极,但在车辆运营管理上却往往应付了事;有的职能部门对大货车“带病”上路、超载超限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查纠不到位。三是受经济利益驱使的因素较大。部分车主为追求经济效益,擅自加装货车钢板、加高加长车厢,一味要求司机多拉快跑;有的货车驾驶员责任心不强,不定期对车辆进行安检;还有的驾驶员自知超重超载,选择夜间出行来躲避检查。四是公路及交通设施建设跟不上。部分山区道路坡道过陡,连续转弯多,转弯半径小;有的新建道路十字交叉,未安装交通信号灯,导致交通秩序混乱;有的转弯路段杂草、竹木丛生,未及时进行清理,妨碍了行车视野。
对此,该院特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强对大货车车主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道路安全法规,重点加强对大货车车主及驾驶员的交通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促其时刻牢记“手握方向盘、安全记心间”。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好考试关,堵塞“马路杀手”产生的源头;同时要加强对重型货车的审验,对超期服役、加装钢板、加高加长的车辆依法处理。三是加大对违章行驶的查处力度。对酒后驾驶、超速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驾驶“病车”上路等导致事故多发的违章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对经常超载的重型货车更要进行重点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四是加强公路及交通设施建设。优化道路设计,通过陡坡缓降、截弯取直、两侧加宽等措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在十字路口与三岔路口安装红绿灯,使人、车、路和谐通行;在事故易发路段增设警示牌、减速板,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自动抓拍违章;及时清理有碍行驶视野的障碍物,提高车辆通行质量。
唐海奎 |